主耶穌曾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」(路9:23)

  • 「捨己」希臘原文有「否定自己」的意思。所以,主耶穌的意思是:「要成為主的門徒,就先要否定自己,不再過著自我中心的生活。」
  • 人最大的罪莫過於目中無神,目中無人,只有自己。事實上,主耶穌就是為我們這罪而犧牲自己的。(參「我們都如羊走迷;各人偏行己路;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。」(賽53:6))
  • 「自我中心」乃人的本性。古語也有云:「人不為己,天誅地滅。」又云:「各家自掃門前雪,不管他人瓦上霜。」亦有云:「相見好,同住難。」
  • 「自我中心」似乎都是人類的共識,所以每個國家和政府,不會單靠國民的自律,亦會製訂不少的法律,為要讓人的「自我中心」可以被制止,免得人人只為己,天下大亂。
  • 主耶穌是神的兒子,具有無私的愛。事實上,本來我們因罪要受罰受死,但祂不忍心見到我們如此下場,所以為拯救我們便作出自我犠牲。而我們要作祂的門徒,學祂的樣式,也要作自我犠牲去愛神愛人。
  • 雖然我們已相信主耶穌,被稱為義(「所以(有古卷:因為)我們看定了: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」(羅3:28))
  • 「稱義」是法庭中的用語,法官宣判犯人無罪。因著主耶穌的代贖,我們被稱為義,即無罪,免去死亡的懲罰,反得著永生,即永遠與三一神結連一起,生命變得更豐盛。但這不等於信徒從此就不犯罪(參「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。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 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(約一書一8,9))
  • 故此作主門徒的人,還要時時反省自己和認罪悔改,天天擺脫「自我中心」,轉移以基督為中心。

  我們仍要過著「自我中心」的生活嗎? 

  由於未信主前,我們都習慣過著自我中心(即舊我)的生活。一下子要改變過來,實在要持續靠著基督的救贖和聖靈的能力,一生努力更新自己的生命,才可漸漸活像基督。

我們如何擺脫自我中心?

  • 首要,每天找一段時間,作自我反省,看看自己在當日生活中,有甚麼自私的行為。若發現,就要一一向神承認,並思考如何作出改善。
  • 其次,定期評估自己一直追求些甚麼。它們是否值得我們一生追求。基督在你心目中,又有何重要。祂又是否值得我們天天追求。
  • 第三,下定決心,像保羅一樣,一生追求基督和學像基督。
  • 第四,天天將自己全然獻與主,求聖靈充滿,以致我們得著能力,生活以基督為中心。
  • 第五,每天操練愛神愛人的生活。

我們決定捨己,不再自我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