倍增門徒訓練:第三章 背十字架 (8/9/2019)
若要捨己,先要評估誰或甚麼是最重要?以致我們能擺脫自我中心的生活,轉而以基督為中心。
作門徒,第二件事,就是要天天「背十字架」。十字架是死亡的刑具。主耶穌的意思是,我們當看自己是已死的了,而基督是永活的(參1),並要以祂為最重要(參2)。
參1 「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」(加2:20)
參2 主耶穌說: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(路14:26、27)
我們作這事,不作那事,往往取決於自己的價值觀。
通常會以忙碌作藉口,不去作該做的事。
到底怎樣評估甚麼是最重要呢?有人寫了以下資料,我們不妨用來評估一下,甚麼才是值得委身去追求:
1. 我們可為其生和死嗎?
2. 得著它後,我們已感到完全滿足嗎?
3. 它是永恆不變的嗎?
4. 是否人人可得之?
5. 沒有了它,我們便不能再生存嗎?
6. 是否已沒有其他人事物可取替之?
保羅曾經用了三年時間在亞拉伯曠野退修默想和評估,結果昔日他以名譽家世為重,但今日他卻視之為糞土,反以得著基督為至寶,你又如何?(參腓三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