倍增門徒訓練 第三十八課 如何轉化生命(由社區轉至群眾)?(續五) (17/5/2020)

引言
一天,盼望向樂觀傳福音說:「信耶穌真的好。以前我活得很灰暗和很不快樂。但現在信了之後,心情變得開朗得多,人生也滿有希望。如果您想活得開心快樂,趕快相信耶穌吧!」
樂觀回應說:「信耶穌好,但不適合我。我現在活得很開心。我總覺得任何宗教只是一種精神寄託而已!我就不需要甚麼精神寄託。」
若您是盼望將如何回應樂觀?
內文
到底我們的信仰只是一種精神寄託嗎?
當然不是。因為我們所相信的耶穌曾道成肉身來到人間。意思說:我們所信的,確是一個歷史人物。祂的死亡﹑復活和影響一一可在史書上找到。
當然祂不但是歷史人物,乃是神。這是祂親自宣稱的(約10:30 我與父(神)原為一。)。所以,我們相信的絕不是虛構想像出來的。此外,凡與祂相遇的人,都能經歷到祂的實在。
耶穌自稱為神就是神嗎?
當然不是。祂自稱為神有以下三個可能性:
1.說謊:祂講大話。但人說謊必有其理由。耶穌講大話,理由何在,想成名?想富有?成名是有的,但富有卻沒有祂的份兒。但成名是否對祂真的好?確有千萬人跟隨祂,並有群眾想要祂作王,可惜祂卻拒絕了,並且成名了的祂,卻惹來殺身之禍。請問有沒有人會為一個大話犠牲生命呢?
2。白痴:祂可能是精神失常,胡言亂語。但從祂的生平事蹟中,一點也看不出祂有任何不正常的癥狀。
3。真實:祂確是神。
除了耶穌自稱為神外,我們還可以從以下兩項,得知祂是神。
一。完美:世上沒有人是完美的。但我們從耶穌身上卻看不見任何品德上的瑕疵。主耶穌曾向群眾挑戰說,誰能指證我有罪呢?(參約 8:46 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?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,為甚麼不信我呢?)事實上,祂的得意大弟子彼得曾描述其老師—耶穌是沒有瑕疵的(參彼前 1:19 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,如同無瑕疵、無玷污的羔羊之血。)當然,耶穌的死對頭能指出祂的不完美來,如控告祂說僭妄話,能赦人罪,即自稱為神。自稱為神確是大罪,但若祂是神,又何罪之有?(參可2:10 但要叫你們知道,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。」就對癱子說:
2:11 「我吩咐你,起來!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。」)他們又控告他,放縱自己的門徒沒按規定禁食,但主耶穌說,新郎與陪伴的人一起時,何需禁食?意思是禁食目的,乃要專心敬拜神。但門徒常與祂(神)同在,又何需禁食呢?(參可2:19 耶穌對他們說:「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,陪伴之人豈能禁食呢?新郎還同在,他們不能禁食。」)之後,他們再三控告耶穌,在安息日治病。神的律法規定,人不能在安息日作工,但祂竟在此日作工,實在犯了大錯。不過,祂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,祂要怎樣作都可以,況且安息日也是為人而設,人有需要為何不能醫治他呢?(參可2:27 又對他們說:「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,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。2:28 所以,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。」3:4 又問眾人說:「在安息日行善行惡,救命害命,哪樣是可以的呢?」他們都不作聲。)。跟著我們看看當時幾個重要人物對耶穌的評價。判耶穌釘十架的巡撫彼拉多,也稱祂為無罪。(參太27:24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,反要生亂,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,說:「流這義人的血,罪不在我,你們承當吧。」)出賣祂的猶大也稱耶穌為無辜。(參太27:4「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。」)與祂同釘的犯也說祂無罪。(參路23:41 我們是應該的,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,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。」)負責釘耶穌的官也說他是義人。(路23:47 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,就歸榮耀與 神,說:「這真是個義人!」)此外,從耶穌在十字架上,最痛苦之時,竟然赦免那些釘死祂的人,可見祂的品德太完美了。(路23:34 當下耶穌說:「父啊!赦免他們;因為他們所做的,他們不曉得。」)這樣完美的耶穌,祂不是神又是誰?
二。復活:雖然耶穌死了,但第三天復活,又有最少五百人目睹這件事情發生,可見祂的確復活了。人死了,不會復活的,但耶穌竟復活過來,證明祂就是神。
沒錯,我們的信仰絕非只是精神寄託,乃是千真萬確的事實。您真的信嗎?您確實以耶穌為神為主嗎?何以見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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