倍增門徒訓練 第42課 如何轉化生命(由社區轉至群眾)?(續9) (14/6/2020)
引言
不少人都認為講錢失感情。對於一些人來說,金錢更是他們的命根。要動他們的金錢,不如要他們去死好了。所以,教會講錢,就會給人印象不好。特別聽到返教會要作什一奉獻,真的嚇死他們了。怎樣回應對此有疑問的慕道者呢?
內文
一。責任
身處於某國或某社會裡的公民,自然責無旁貸地要交稅的。若我們屬於天國和教會的一員,盡責地付出金錢維持屬地教會的維修保養和發展,並提供會員和社區有需要的人(註:包括未信者)的上等服務,有何不妥?當然若您不是當中一份子,就不用這樣作。但我們仍十分和真誠地歡迎您到我們教會來一起玩樂和學習。並且放心,基本上,我們不會向您收取任何金錢。
二。主人
我們不是金錢的主人。在信的人相信真正金錢的主人是神,是耶穌,是基督。祂要求我們奉獻給教會發展,我們怎敢不給?
三。福氣
能奉獻是最大的福氣。正所謂:施比受更為有福。並且神應許我們常捨常有。信的人相信我們不會因奉獻而經濟拮据的。就算是會,他們仍樂意這樣作。
結語
無論如何,總要盡力為慕道者或未信者消除金錢上的攔阻,讓所有人都樂意到神跟前來。